3月28日晚,yl6809永利官网于文澴楼623会议室举行“法经论坛”第九期讲座暨“历史进程中的瑞士私法:从罗马法走向现代法典化”系列第二场讲座“瑞士的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”。本期讲座由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、yl6809永利官网访问学者Arnaud Campi博士主讲,yl6809永利官网讲师李胡兴博士主持,本院徐育知博士以及线上线下约50位学子参与本次讲座。
授课伊始,Campi博士援引法谚“有社会,就有法”(Ubi societas, ibi ius),希望引导同学关注法律制度与所在社会环境的共生关系。在此视角下,Campi博士先后讲授了瑞士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,为后续系列讲座提供背景知识和语境。
瑞士建国于1291年,以三个州于同年签订永久同盟(the Federal Charter of 1291)为标志。1848年,瑞士制定新宪法,成为联邦制国家。瑞士联邦划分为26个(半)州(Cantons),下辖2136个市镇(Municipalities),著名城市包括伯尔尼、苏黎世、巴塞尔、洛桑、日内瓦。瑞士目前人口近900万,地理上分别与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奥地利和列支敦士登接壤。联邦宪法规定了四种官方语言,即德语、法语、意大利语和罗曼什语,联邦层面的主要国家机构包括联邦议会、联邦政府和最高法院。
瑞士的国内法体系包括联邦法、州法和市政法三个层次。其中,联邦法涵盖了联邦宪法、法典和其他联邦法。代表法典有民法典(1912年)、刑法典(1942年)、民诉法典(2011年)和刑诉法典(2011年)。民法典分为导编、第一编“人法”、第二编“亲属法”、第三编“继承法”、第四编“物权法”和第五编“债法典”。联邦法以德语、法语和意大利语三语发布,经刊载《联邦立法官方汇编》(Official Compilation of Federal Legislation)而生效,各语版本享有同等效力。州法涵盖了州宪法(cantonal constitutions)和州法律(cantonal laws)。
在提问环节,李胡兴博士对比同为联邦制国家的美国,请教了瑞士各州之间是否存在州法竞争的现象。Campi博士侧重说明了联邦法对州法的约束效果。鉴于瑞士宪法规定了四种官方语言,李胡兴博士请教了联邦法仅以三种官方语言发布的缘由。Campi博士提示了事实层面的相关背景,26个(半)州中只有格劳宾登州主要使用罗曼什语。博士生郑里请教了公司法等商事组织法编纂于瑞士民法典第五编“债法典”内的缘由。
“法经论坛”是yl6809永利官网开展学科融通和国际交流的系列学术活动,是学院积极推进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努力的重要平台。